民国十八年(1920),刘甲三返回宁羌。谋事不遂,乃去汉中。鉴于当时形势严峻,相继任国民党南郑县党部,冯玉祥军长维玺部及第五师范任职。民国二十一年(1932)去西安,教书谋生,后因主编的《西北教育》属文融怒当局,为免遭逮捕潜回宁羌家中暂避。民国二十二年(1933)被县政府察觉,以宣传共产主义,危害地方等罪名将其逮捕,押送南郑肃反委员会受审。在国民党的威逼和家人苦劝下,刘甲三写出了脱党声明。此后,任《南郑日报》、《汉中日报》编辑,并在女子师范任教。刘虽已脱党,但倾向进步,向往革命,当听到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的消息,喜不自胜,欣然与挚友言:“马列主义必然胜利,中国革命必然成功”。
民国二十六年(1937)初,驻汉国民党军队第十三师受地方势力唆使,欲逮捕刘甲三,消息透露,刘又潜回宁羌,不久即任县教育科科长,翌年,汉中整肃,刘被押解汉中,监禁数月,查无实据而释放。此后又于民国三十四年因同地方官僚在选举省参议员入选问题上的分歧,被陷以“贩卖大烟”罪逮往西安。在西安经宁强籍人金礼仁鼎力相助,当局迫于舆论压力,责令保释。次年,在新民中学任教育主任,与王节南,张锋伯等组织北口社,发表民主言论,祝绍周下令将刘秘密逮捕。学生获悉赶来营救,军警开枪威胁当场打死一名无辜路人,事件震动全市。祝绍周不便再采取暗杀手段,再次以贩卖大烟罪将刘判处五年监禁。后来又以证据不力保释了事。民国三十六年(1947),刘担任右任中学教务主任。后不久,国民党在西安市疯狂捕杀共产党和进步人士,刘离省城避居宁强乡下,1949年春,赴青木川任辅仁中学校长。时“辅仁中学”为宁西最大的地方势力代表魏辅唐所办,与刘有旧交,刘欲策其首先起义。投诚,以影响周围的其它几支地方武装团队。同年3月,进步人士黎明觉到青木川与刘协作策动,耐心细致地做魏的思想工作,宣传共产党的宽大政策,促进了魏辅唐、王文轩等人交槭投城。
1950年初,刘代理宁强中学校长,次年,任西安右任中学校长,1952年夏,在西安市教师集训会上,因其政治问题历史复杂,受到严格的审查批判。9月9日,刘触电自杀,时年52岁。刘甲三才高识广,谈吐警众。早年投身革命,历尽艰险,中途脱党,玷损名节。然纵观其一生,刘处世刚正,思想倾向进步,为革命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十三年中,其四次被捕,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倡导民主与进步,成为宁强革命的先驱,其一生颠簸坎坷,教书育人,慷慨激昂地向青年一代传播进步思想和文化意识,成为宁强教育界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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